【重拳】两会时间代表建言:保健品欺诈销售以诈骗罪论处,加快保健品疗效标准制定
时间:2019-03-14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中国的保健品生产企业达2300多家,市场规模2376亿元,位列全球第二。但让消费者头疼的是,我国的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打擦边球的现象十分突出。“百日行动”之后,作为热点的“保健市场”也同样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注意。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围绕“保健品”提出建议。
加快保健品疗效标准制定
“目前老年人对保健品需求较大。”全国人大代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总裁李杰说,中国老龄化不断加速,2017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11%,他们对保健品的需求更大。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保健品有很大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尽力去满足。”全国人大代表、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夏恒建说,各个地方乃至于每个人的饮食习惯不同,营养补充存在偏差。此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外卖食品,营养不平衡,从市场需求来看,中国保健品市场前景广阔。
但长期以来,保健品并不像药品的成分及疗效都有严格且成熟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而是有一套独特的保健理论,比如一些保健品产生效果的理论源于部分地区相传已久的一些说法,并不能从科学上证明其有效性,还有一些保健品宣传,采用似是而非的宣传用语,让购买者相信会产生较大作用。
“这个时候,行业协会、相关学术团体等单位应该发挥作用,”夏恒建说,共同制定完善评价相关保健品效果的标准,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保健品生产和销售的规范作用已显滞后,李杰建议,尽快修订出台保健行业立法,规范亲情营销、洗脑营销、虚假广告、礼品销售等保健品销售行为。他还建议,对于在保健品销售中实施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行为,造成较大危害的,要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严惩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的行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以推销保健品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的确实可能涉嫌诈骗罪。将其纳入刑法规制范畴,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能做到重拳治乱,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建议提高非法保健品的违法成本
在本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院长罗杰带来了一份《关于规范保健品管理的建议》。他发现,我国保健品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保健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为保健品利润高、违法成本低,不法分子趋之若鹜。目前,我国以保健品销售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处罚尺度偏低。”他表示。据数据显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的保健品消费投诉人群中,部分地区老年人高达90%以上。
在罗杰看来,出现上述这些问题,关键原因是保健品市场监管能力不足、违法成本过低、社会化养老服务不健全、保健品科普不力。
因此,他建议提高非法保健品的违法成本,加大对保健品涉嫌欺诈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改变保健品领域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同时建立权威的健康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动态地报道我国保健品行业的监管情况。”
他还表示,要优化虚假广告规制的法律体系,提高广告审查力度,扩展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渠道。“建议组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院、广告界、传播界和消费者团体组成的多方面、多层次广告检查、监督和控制网络体系,利用该网络体系向保健品生产企业提供权威帮助,确保广告真实性,从源头减少虚假广告的出现。”
同时,对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虚假广告情况,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处理,从而增加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对于已经造成损失或发现虚假广告的情况,应该通过媒体、网络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以提高消费者的知晓率和维权意识。”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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