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签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双边合作文件
时间:2023-03-27
3月21日,在习近平主席访问俄罗斯期间,中俄双方签署了《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俄罗斯联邦消费者保护和公益监督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列入两国元首会晤成果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俄罗斯消费者保护和公益监督署署长波波娃共同签署备忘录。
市场监管总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消费者保护合作交流,与很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消费者保护双边合作机制,在联合国、WTO、中日韩、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各类多边场合积极发挥作用,促进多双边经贸往来、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提升国内外消费者福祉。作为中俄两国元首会晤成果之一,双方签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文件,在政策协调、能力建设、信息沟通、理论研究、技术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将有利于加强我国消费者保护领域制度型开放,优化国内消费环境;有利于扩大中俄两国经贸往来和跨境消费,更好维护两国公民在对方的消费、商务、旅游等合法权益;有利于丰富合作载体,推动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高水平发展。
转自: 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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